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习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发布人:实践教学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2-11 浏览次数:137 |
各院(系):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长期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校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疫控组字〔2020〕1号)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习教学工作要求,为保障实习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实习教学计划的调整 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长期性,对实习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尚未开展实习的专业要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合理安排,已开展而未能如期进行实习的专业在疫情解除后,要充分利用周末、夜班及节假日等时间进行补实习,保证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二、充分利用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对于因疫情导致的实习时间减少的问题,可利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进行解决,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实习教学的影响。结合实习教学大纲、执业资格考试、研究生复试等相关要求,利用慕课、微信、钉钉、校友邦、电子邮箱等网络途径对学生进行专业理论、技能操作理论、传染病防治等有关知识的网络远程教学、在线答疑和作业考核。已经使用校友邦进行实习教学管理的专业继续推进使用,未使用校友邦的专业可以进行探索式使用。 三、进一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积极引导学生加强自我学习,大力开展基于网络和在线技术的自主学习教学模式,积极调动学生的能动性和主动性,着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为学生的自我学习做好保障,指定人员联系学生,指导学生制定自主学习计划,采取网络远程互动手段,做好学生的学习答疑和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学习进度和学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处理好居家防疫和自主学习的关系。 四、加强对学生居家防疫期间的管理 与实习基地加强联系,协同做好对学生的管理,采用校友邦、钉钉等对学生进行定位管理、网络签到、远程学习考核、心理辅导等,确保学生身心安全和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医院管理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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