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见习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人:实践教学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385

各相关学院: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疫情交织,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做好见习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学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见习实习基地的联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工作。对见习实习学生目前所在地、家庭居住地及春节假期返乡情况进行摸排,对于家庭居住地为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应暂时留在见习实习所在地,或返回学校。

二、放假时间安排

见习学生假期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实习学生的春节假期时间学校不做统一安排,各学院协同实习基地根据国家法定假日和具体工作情况自行调整。原则上可对省外或具有特殊情况的学生进行适当调休,总体调休时间不得超过14天(含春节法定假期7天)。放假时间将会视疫情变化及时调整。

三、加强见习实习学生管控

学院要根据春节前后学生见习实习整体情况与疫情进展情况,全面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确保见习实习教学工作顺利、安全进行。对于自行安排住宿或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安排专人对接,确保其人身安全并如期完成学习任务;对于统一派遣、在见习实习基地住宿的学生,要积极与实习基地沟通,协同加强疫情防控管理,确保每一位学生的安全。

四、加强疫情防控健康教育

要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强调个人防护,引导学生严格遵守见习实习单位及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执行体温“一日三检两报告”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有特殊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疾控部门和学院报告。

五、加强对滞留基地学生的关心

协同见习实习基地,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假期滞留基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积极回应学生合理诉求,关注心理变化,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实践教学管理处

202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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