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管理处工作职责
作者: 发布人:实践教学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2-09-20   浏览次数:708

 实践教学管理处主要负责统筹学校实践教学工作,下设综合科、教研科、规划建设科,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各项工作决议,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落实课程标准、见习大纲、实习大纲和教学计划,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管理,不断提升实践教学水平,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三、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并贯彻执行。密切与实践教学基地的工作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协调有关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实践教学基地遴选与协议签署、实践教学基地教师选聘等工作。

五、对实践教学工作实施全过程监控,定期组织专家对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教学工作指导、督导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六、积极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理论研究,总结和探索实践教学工作经验和规律,不断提升实践教学工作水平和质量。

七、定期组织召开学校临床实践教学工作会议。对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教学规范化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比赛活动。

八、做好年度实践教学基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浓厚医教相长、教书育人的良好氛围。

九、协调实践教学基地和各学院,认真完成学生到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见习、实习的工作调度和安排。

    十、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大力支持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完成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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